为保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2014年1月16日,旧城镇组织工商所、食安办,对旧城镇辖区内开展“地毯式”和“拉网式”检查“魔爽烟”类食品,重点对辖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及乡镇所在地校园周边和居民区,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营摊点等儿童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不留死角。
一是加大市场清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 “魔爽烟”、“魔烟”类食品等吸食性果粉违法行为。
二是以清查 “魔爽烟”、“魔烟” 类食品等吸食性果粉为契机,检查校园周边相关食品经营户重点察看经营业户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是否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对经营销售三无、不合格、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销售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儿童食品的,责令全部下架,立即停止销售;对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食品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能改正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三是对“魔爽烟”、“魔烟” 类食品的果粉对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加强与学校的协调沟通,加大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2余台次,检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7所。校园及周边儿童食品经营店、小食杂店、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户45户,经检查,辖区内未发现有销售“魔爽烟”、“魔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工商所还对经营户存在的食品进货台账记录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纠正,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经营户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确保了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位,营造了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