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1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对全县2013年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年度检验工作。
2013年度,我县共有71个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使用财政票据。本次共检查财政票据3548本、电子票据(作废)354份。审核已使用完的财政票据1074本,并对查出用票不合理、不规范的单位及时作出了限期整改措施。
为保证此次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质量,使票据年检工作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强调,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票据使用情况,本次检查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单位自查阶段,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将本单位所领购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将自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待检票据提交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票据年检。第二阶段为财政审查阶段,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及各种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使用票据实现的非税收入的入库情况,与国库进行核对,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通过票据年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对财政票据的监管;二是促使各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三是规范了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强化了各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意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