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4〕72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盈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 挥长:孟宏山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 黄永厚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闫信泉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 冯镓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排东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排金明 县外事办主任
李正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杜 斌 县工业和商务局党委书记
戴贤辉 县公安局政委
邵维常 县民政局局长
刘学刚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金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素梅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开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寸守在 县农业局局长
罗有兆 县林业局局长
王 琦 县卫生局局长
徐永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总支书记
张顺益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永富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梁 刚 县气象局局长
齐启掌 县水利局副局长、回龙河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刀卫疆 中国电信盈江分公司经理
李顺娣 中国移动盈江分公司经理
尹留芳 中国联通盈江分公司经理
胡 琰 云南电网德宏盈江供电局局长
尹嘉庚 77332部队80分队分队长
杨 宏 县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
何 东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春华 盈江拉贺练水文站站长
张 勇 盈江盏西水文站站长
15个乡镇乡镇长及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二、防汛责任人
户宋河水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孟宏山,县水利局局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闫信泉,德宏户宋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邓雨田。
回龙河水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孟宏山,县水利局局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闫信泉,县水利局副局长、回龙河水库管理局副局长齐启掌。
盈江县县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孟宏山,县水利局局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闫信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金龙。
大盈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孟宏山,县水利局局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闫信泉。
山洪灾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孟宏山,县水利局局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闫信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媚。
盈江县境内水电站:县发展与改革局局长李正阳,县工业和商务局书记杜斌。
乡镇、盈江农场行政区域防汛责任人:15个乡镇乡镇长,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宣传部: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人民武装部:执行国家赋予的防洪抗旱抢险救灾任务,组建防洪抗旱抢险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防洪抗旱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执行分洪爆破等重大任务;协调部队抢险,在出现特大洪水时,负责向上级申请支援本县抗洪抢险的部队和军用装备物资,并做好抗洪抢险部队的接应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洪抗旱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审核竣工验收前在建水电站的度汛方案、抢险应急预案;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协调全县工矿企业和中小企业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尾矿库的度汛方案;负责审核竣工验收后已建水电站的度汛方案、抢险应急预案;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抢险路段的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防汛抗旱工作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做好危险地带群众的安全撤离和转移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救灾工作;组织核实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等所需资金;审核县水利局提出的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按照要求编制防汛抗旱经费预算,及时下拨防汛抗旱应急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制定全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山洪灾害易发地区信息和灾情;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建筑设施和建筑工地的防汛工作;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防洪安保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城市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供水预案;负责城镇地下水管网的管理工作;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汛抢险和救灾物资运输所需车辆的调配以及公路抢险人员的组织、指挥工作;优先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和救灾人员的运输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水利局:归口管理全县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做好防洪、排涝、抗旱等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所辖防洪工程的防洪调试和安全运行,指导督促各乡镇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做好工情、汛情、灾情的收集、汇报工作,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为县委、县政府防汛抗旱决策当好参谋;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掌握农业水旱灾害情况;灾后及时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的调运,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做好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组织农业机械进行排涝、抗旱等工作;抗旱时配合水利部门搞好抗旱灌溉节水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卫生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灾区派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对灾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县防汛抗旱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防洪安全的在建工程的管理;负责督促辖区内尾矿库度汛预案的实施;汛期要特别加强对电力、矿山、尾矿坝和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积极参与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雨情和气象信息;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防震减灾局: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地震灾害动态监测情况和预报,协调震损水利工程灾害损失调查评价;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安全评价工作,为抗震设防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安全;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防洪抢险所需的木材、毛竹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做好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旱、生产救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准确的林业产业受灾情况;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环境保护局:监督检查洪旱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洪旱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洪旱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所辖区内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汛期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防汛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指令传输通畅;根据汛情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线路的架设和通讯设施的供应,确保防汛抗旱指挥通信线路的畅通;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云南电网德宏盈江供电局:负责辖区供电设施安全度汛;负责协调水电站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下达的防汛调度命令;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防汛抢险,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文部门:负责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水文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洪水过程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边防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77332部队80分队:遵照上级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所辖部队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协助地方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外事办:负责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涉及到的有关外事工作;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乡镇、盈江农场:负责所辖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提供有关信息;全面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徐健同志担任。
县防汛办电话(传真):0692-8180250
若今后指挥部成员因人事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