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9时20分,盈江再次发生6.1级地震。为了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县政府紧急成立了以民政、财政、审计、纪委、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盈江县抗震救灾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盈江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抗震救灾物资采购:一是要求辖区基层工商所到委托加工大米的两家加工厂进行驻厂式监管,协助企业抓质量、抢时间,高标准、快速完成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任务;二是严格审查中标经销商的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中标产品质量等;三是积极向经销商索要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确保进货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防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等违法行为发生;四是要求中标经销商不得提供质量低劣的产品,不得高于正常市场价格报价,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6月3日,共完成紧急救灾物资采购大米500吨、油毛毡5000卷,对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商资料的2000件棉被,建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暂不予验收。通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救灾物资的质量,有力地保障了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