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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浏览量:1048   作者:yjzf  日期:2014/7/2

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根据州卫生局开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卫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6月23日一27日对我县五个坝区乡镇中、小学进行学校卫生工作督查。督查组通过查阅各项工作痕迹记录,访谈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检查与技术指导,反馈督查结果,在督查中与被检查单位现场整改存在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了20所学校,其中县直4所(小学1所、中学2所、高中1所),乡镇16所(小学10所、中学6所)。主要督查内容:一是《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学校传染病及常见病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饮用水卫生;四是教学环境卫生。

受检的20所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本年度无传染病疫情、水源性疾病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均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严格按报告程序、内容及时限要求报告学校监测传染病,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此次受检的20所学校,学校卫生工作完成较好的学校有:盈江县民族中学、盈江县第一小学、太平镇中心小学、旧城镇中心小学4所学校。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及健康咨询活动,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学校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规范管理行为;三是每年及时制定管理目标,更新学校、卫生联络员信息,将更新信息发放至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四是学校要注重学校卫生工作自查与整改,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属地学校卫生工作技术支持与指导,及时处置学校卫生工作;五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健康教育痕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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