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票证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法定证明,为保证票证、税款安全,一分局在票款安全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更新观念,不断完善票证管理办法,做到依法治票,以票控税,堵塞了漏洞,改善薄弱环节,改进不足。特别是自2014年3月使用新版税票以来,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日清日结。在每天日常征收工作中,天天做到日清日结,票款相符,当日汇总入库。
二是安全管理。为妥善保管税收票证,下班时必须将税票存入保险柜。对已开具的存根联、报查联,当日进行盘点、核对字迹、号码,对纸质实物票与账簿记录数量不相符的及时查明原因,及时纠正严防丢失。填用的纸质税收票证及账簿整理装订成册保存期限十年,年满销毁,确保税收票证存根的安全性、完整性。
三是按量发放。票证领用根据领用人的实际用量情况,适度拆包发放,一次发放不能超过一个月的用量,杜绝重复发放、重复开具的情况。征收人员岗位变动时,必须把税收票证结转清,由分局长、监察室部门人员监交,三方签字,做到手续清楚、程序到位,票清离岗,不能出现人为失误。
四是加强监督。票证管理建立结报册、账簿、登记手册,在领用时领用人和发放人双方清点,共同确认领发税票的种类、数量和号码,并签字认可。对于委托代扣代缴征收单位领出税票的,要求代征单位专人专管、专人填用、并按日结报,不定时的对委托代征单位进行电话提醒票证填用要求及注意事项,不得滞留收款,对有效票证加盖完税章戳。对于作废票证,严格按制度管理,在作废票证上必须纳税人签字、纳税人的电话号码、同事证明人签字、票管员签字证明,最后由分局兼职监察员审核,分局长签字同意作废,才能上报计财股核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