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贯彻落实“便民春风办税行动”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纳税服务,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局认真贯彻落实,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需要“多头跑、两头找”的问题,使纳税服务进一步提升。
一是组织分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制管理办法》,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首问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二是结合实际工作落实首问责任制。分局对纳税人提出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等项工作,若纳税人资料齐全实行当场办理或答复,若纳税人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时限,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对非本部门办理的业务,细心向纳税人解释,并派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到对口部门办理业务。
三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台账。分局对纳税人咨询的问题若能当场答复进行当场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需详细记录纳税人的姓名、电话、咨询的问题,随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将回复告知纳税人,为纳税人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