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怒江州“10.13”硅冶炼炉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州政府检查组于2014年10月17日至18日到我县开展硅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县安监局、环保局、工业和商务局相关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县17户硅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着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健全、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检查组要求企业务必汲取怒江州“10.13”事故的深刻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隐患自查自改,防微杜渐,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提出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各班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二是做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工人和农民工的岗前培训;三是做好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及检验,对起重机械、压力容器、行车等特种设备进行逐台登记,必须做到不检测不使用,无审批不使用;四是规范完善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检查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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