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及“云南省供销社、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业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组织构架、网络布局、服务对象等方面的共同优势,积极支持服务好盈江县“三农”经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帮助农民解决购买好农资商品缺乏资金的困难,实现供销社与农信社合作组织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经过多次协商洽谈,2014年10月29日下午,县供销社与县信用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县供销社主任马家庚、县信用社理事长杨莉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协议双方将对方视为优先的发展业务合作机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在资金结算、授信融资、信息咨询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信用合作社还将对“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多项具体业务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此次双方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为盈江县“三农”工作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