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移民局关于避险解困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2014年11月25日,县移民局工作人员到平原镇兴和村和农场七队公开公示了我县纳入避险解困项目的人员范围。本次涉及避险解困项目的人员共有10人,均属于保山市龙陵县茄子山水库自发迁入我县的移民,其中平原镇兴和村8人,农场七队2人。纳入避险解困项目后,将按照人均4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综合考虑我县人少且分布不集中的特点,初步提出将扶持款用于协助移民群众购置农田或其余固定资产方面,也可根据群众实际需求用于扶持一些经济产业,同时安排其他后扶资金用于解决移民群众所在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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