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经济增长、就业市场稳定与社会和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盈江县地税局采取积极措施,着力打通政策贯彻落实壁垒,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力促实现政策宣传覆盖和小微企业受惠面达到100%,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和财税〔2014〕34号的相关规定,盈江地税局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优惠政策有效落实的新途径,结合以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有针对性的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的理念,积极与纳税人沟通,切实掌握纳税人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给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一旦超过优惠政策范围,立即停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盈江地税局还根据州局对企业所得税预征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并根据预缴情况对企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作出进一步评估。
在全县干部的积极努力下,截至11月24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11户,减免所得税10.68万元,受惠面达到100%。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