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7日,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新闻办公室主任童晓宁一行在德宏中院副院长雷永华、立案庭庭长杨萍、新闻中心主任陶明辉等人的陪同下到盈江法院视察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
田副院长一行首先通过模拟案件群众来访立案、与来访群众交流、询问立案法官立案登记制度相关问题等方式对盈江法院立案庭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对盈江法院立案庭实行诉讼引导、庭长轮值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亲自示范了接待来访群众的方法与技巧。
在与盈江法院部分领导干部和青年干警进行的交流座谈会上,田副院长强调:立案是诉讼的起点,实施立案登记制,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田副院长要求:作为基层法院尤其是盈江法院这样一个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更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勇于攻坚克难,既要开好门,又要办好事,从而唤起群众对司法的重新亲近。省高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童晓宁强调了宣传工作对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乃至法院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司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群众,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将改革的措施、政策真真切切与群众共享。
盈江法院院长夏少华表示将继续实行庭长带班轮值制度及导诉制度,立案庭全体干警将积极践行立案登记制度,确保立案登记制度顺利实施。
最后,田副院长对盈江法院青年干警提出的司法改革疑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鼓励青年干警多读书学习、多积累经验,用最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司法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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