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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卫生局出台管理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工作

浏览量:1183   作者:yjzf  日期:2015/5/21

近日,盈江县卫生局研究出台了《盈江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辖区村级卫生室执行,为巩固完善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快盈江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步伐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随着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特别是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推进,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新医改项目的有效实施,日益增加的医疗卫生服务量、卫生经济财务数据既给基层卫生单位带来效益又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加之,随着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向基层倾斜,既加重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财务监管责任及压力,又对如何提升基层财务管理业务水平及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强化基层财务监管能力,自然成为当前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运行新机制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在新一轮医改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有(或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针对多年来盈江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业务水平较低、会计基础较弱、监督检查乏力,以及业务量逐年增长、财政投入持续加大等新老问题,县卫生局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财务运行的新规定、新规范、新要求,把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重要内容,列为立行立改项目,组织规财股、合管办等相关股室人员通过多次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拟定了《盈江县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经半年的试运后正式下发实施。
    新《办法》的制发实施,一是明确了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即:在县卫生局规财股设置“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抽调16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5名专职会计集中在核算中心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核算、监管等。每个卫生院设1名报账员,负责资金结算、业务收支核算等,建立起了“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和“乡财县管乡用”的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模式;二是规范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具体事项(内容)。新《办法》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账户、票据管理与报账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及要求,保证了会计资料的合法、完整、真实,实现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四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目标;三是建立了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机制。旨以查促改、预防漏洞,以查促建、完善制度,以查促管、规范运行,真正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违纪和治理防范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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