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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盈江广告严管进程

浏览量:859   作者:yjzf  日期:2015/6/19

长期以来,盈江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占道广告牌遍布,商业小广告沿街挥洒,是造成环境脏乱的重要因素,为把户外广告管理起来,6月17日下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召集城区37家广告公司业主在板房会议室座谈,宣传执法局对户外广告管理的办法。

 会议由城市执法局副局长寸守新主持,会议依据《德宏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德宏州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了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及相关处理规定。一是确立广告管理的法律依据,机构改革后县住建局部分职能划归执法局,包含了广告设置,今后的广告设置要经过执法局审批,对于未取得相关广告设置手续的,广告公司不能给予制作广告,否则追究广告公司责任,违反相关管理规的,联合工商部门给予处理。按照《德宏州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以下五种情况不能设置广告: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二是规范广告审批程序,应先后到工商局、执法局审核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和广告设置规格及位置,手续齐全方可制作广告;三是积极征求户外广告公司对管理规定的意见,并对户外广告制作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今后盈江县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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