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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已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浏览量:886   作者:yjzf  日期:2015/7/30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更好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权益,有利于更好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有利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遵照中央、省州的统一部署,盈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盈江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组织兑付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的同时,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筹集管理工作,于2015年7月16日,由县财政国库工资统发户中代扣全县机关事业 82个单位7342名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217.83万元,职业年金108.93万元,合计326.76万元,于7月22日全额划入县财政社保专户,纳入专户管理。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仍处于试点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将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履职,积极筹措,管好用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为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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