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盈江县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盈江县实际,及时抽派县档案局两名业务骨干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现状,并根据了解现状指导、协助完成法律援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移交进馆工作。
抽派的业务人员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我县实际,法律援助档案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两大类,按业务档案的整理方案进行整理,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类。经过近一个月的整理,现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整理民事案件永久:100件,刑事案件30年:4件,因保管期限为10年的不进馆,所以不进行统计。
盈江县此次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得到了州档案局年检组的一致肯定,普遍认为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整理工作方法得当,分类科学,卷盒封面填写准确合理。同时就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县各司法所的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应该归入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统一编号,而不是各自归档,要做到集中统一管理。
通过此次整理、归档工作,使盈江县一直以来散乱的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得到了规范化管理,理顺了工作思路,为今后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整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