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盈政发〔2011〕18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
㈠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审计工作,制定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
㈡向县人民政府、州审计局或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进行下列审计:
⒈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⒉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⒊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⒋县级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⒌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⒍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⒎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受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⒏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⒐对县级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⒑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㈣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㈤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㈥依法协助上级审计机关或县人民政府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行政复议和应诉。
㈦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㈧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盈江县县审计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及盈江县投资项目审计中心1个下属股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
盈江县县审计局人员编制共计23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2名。
2014年10月末参加工资统发24人,包括在职17人,退休7人。定额补助1人,其中遗属 1人。
(四)车辆构成
盈江县县审计局车辆编制共计2辆,其中:公务用车编制2辆。2014年10月末实有车辆计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方针,结合我局审计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㈠认真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认真开展盈江“5·24”“5·30”地震恢复重件建跟踪审计,力求做到每一笔救灾、每一项救灾项目都有审计人员跟踪审计。认真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
㈡是继续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水平,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
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八不准”规定,进一步深化各类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量化管理考核标准,促使审计人员不断增强公正执法、廉洁勤政、执审为民的理念。
㈣是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继续推进普法的贯彻实施,做好验收工作。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87.30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87.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18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经费132.1万元,公用经费10.2万元(17人,6000元/人年),退休人员经费38.05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外勤津贴45万元)。
2015年3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