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决议;
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院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院的职务;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 7 个职能科室,下辖×××等 0 个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员编制共计 29 名,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编制 24 名,事业编制 0 名,工勤编制 5 名。
2015年末参加工资统发 65 人,包括在职 32 人,离休 0 人,退休 33 人。定额补助 2 人,其中遗属 1 人,其他 0 人,
(四)车辆构成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车辆编制共计10辆,末实有车辆计10辆,其中公务用车 10 辆,特殊业务用车0 辆。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㈠召开盈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㈡抓住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
㈢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
㈣加强代表工作,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
㈤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601.7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601.77 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 601.7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 601.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0.77 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 81 万元。主要项目是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8个工委专项工作经费、乡镇人大工作、主席团成员履职经费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016年4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