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工作是我国适应形势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税收体系的重要措施,更是一项惠及亿万纳税人的“民心工程”。根据省局、州局的安排部署,盈江地税将推进“营改增”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积极抓好“营改增”工作。
一是集体发声,发动舆论攻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码”上知道营改增推广工作的通知》(税总办〔2016〕79号)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运用二维码推送“营改增”政策。在第25个税法宣传月,通过“节日+税收”的模式积极宣传“营改增”相关政策;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充分利用盈江地税门户网站、盈江地税廉政文化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税收服务群、盈江电视台等渠道进行“营改增”相关政策以及办税注意事项的宣传,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覆盖;通过纳税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温馨提示、增设专门“营改增”咨询窗口、设置“营改增”办税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局领导及业务骨干轮流到大厅做班、网络互动、上门辅导、税企座谈、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抱团使劲,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加强国地税合作,重点汇报地方税收工作和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盈江地税及时制定一系列工作方案,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营改增”纳税人税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等,采取“清户、清税、清票、清欠”的“四清”措施做好“营改增”征管衔接工作。及时向盈江国税移交1,375户纳税人户籍信息清册及1,353项建筑项目清册,完成了“营改增”纳税人户籍移交工作;为确保顺利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盈江地税积极安排部署了“零点启动”行动。经过紧锣密鼓的工作布置,“零点行动”全面告捷,5月1日0时2分,盈江地税一分局征收大厅开具出第一张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为01267820,金额为8,571.43元,税额为428.57元,开出代征后的第一张税票,税票票号为08373655,实缴税600元,这标志着盈江地税顺利全面推开“营改增”委托代征工作正式运行成功。
三是多措并举,助推平稳过度。为帮助干部职工准确了解、掌握“营改增”政策精神,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服务品质,盈江县地税局采取领导授课、集体学习、开展交流活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由县局蒋志强局长对股室、分局业务骨干进行政策培训,蒋志强用税费缴纳“三变”,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发生变化,总体税负下降;交易执行“三不变”,即:办税地点不变、办税流程不变、优惠政策不变,对财税43号文进行了全面解读。5月6日,盈江县地税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并对“营改增”后国地税发票使用的衔接工作、营业税发票管理、地税代开增值税发票等重要事项进行着重说明,会议结束后以股室和分局为单位,充分开展学习心得交流,针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探讨,通过各抒己见,相互学习,深化政策认识,并结合实际,对“营改增”政策的执行落实提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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