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盈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工业园区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工业园区工作;编制园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县级经济管理职权和程序审批园区内的投资项目,需上报审批和核准备案的由管委会按程序报批;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征用手续办理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负责园区内县属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管理园区的社会公益事业;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园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园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盈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盈江县人民政府直属部门,正科级;内设4个副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投资服务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引资局。暂定人员数13名,领导职数7名,工勤人员1名。现实有人数11人,均是财政全供养的在编在岗人员;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园区管委会总收入181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支出153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8万元,占总支出的28%;项目支出1106.16万元,占总支出的7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仕明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36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园区管委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6.1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6.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园区服务中心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仕明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0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8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园区管委会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万元(燃油费2.71万元,车辆保险费1.31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接待3批51人次)。与2014年决算“三公”经费相比增幅较大,原因为2014年决算数核算10-12月3个月的发生额,2015年决算为全年发生额。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园区管委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园区管委会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万元。其中:燃油费2.7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2.71万元;车辆保险费1.3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园区管委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园区管委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批约51人,接待费开支0.5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其他应收款23.6万元。其中:太平赵家巷、坪子寨土地平整资金5.6万元;园区服务中心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及沉降观测费3万元;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仕明二期道路工程造价咨询费10万元;县财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保证金5万元。
2、其他应付款97.77万元。其中:州工信委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0.0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奖0.2万元;盈江兴盈投资公司拨入征地补偿款96.88万元;电信公司机站临时用电电费0.15
3、盈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新成立的单位,2014年10月财务独立,但人员未调入,因此2015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到2015年6月才正式调入人员发放工资,机构基本理顺,现有在职人员9人,人员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按人员调入时间给予预算拨入3.17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盈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