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1月23日,在行政中心召开《盈江县火化区划定实施方案(草案)》(简称:方案(草案))听证会。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林业、国土、建设、环保、发改、农业、工商、卫生、监察等盈江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及委托代表、老协代表、社区主任等70余人出席听证会。
会议由县民政局党总支副书记金光伟主持,副局长叶超刚就《盈江县火化区划定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说明。方案(草案)划定的火葬区分三个批次执行,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村(居)民小组。方案(草案)指出,为改变乱埋乱葬的丧葬陋习,先把交通便利的地区划定为火葬区,其他地区暂时划定为土葬改革区,有序推行殡葬改革工作,让群众逐步改变观念。在划定的火葬区,公民死亡后遗体依法火化,严格按照火化遗体的程序要求配合殡葬服务机构办理火葬事宜,火化后的骨灰应存放在殡仪馆或公墓内集中安葬,提倡和鼓励实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土葬改革区要重点加强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推行遗体埋葬集中化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等安葬方式。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