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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法院有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浏览量:1463   作者:  日期:2017/2/23

为了确保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职能作用,盈江法院和盈江县司法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共同在盈江法院成立了盈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盈江法院工作站。

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盈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由法院工作人员担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选派律师轮流值班,工作期间,值班律师向来访人员开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同时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提供的法律援助相关文书转交给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一站式对接的崭新工作机制,将法院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对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一律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直接予以办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困难当事人因申请法律援助而需在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往返奔波,节约了当事人的宝贵时间。

    在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的具体措施,也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诉讼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程序试点工作机制和建立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和解工作机制,这些改革任务都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沟通协调。盈江法院、盈江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机构从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在人民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意义,齐心协力将建站工作抓实抓好。
文章来源:盈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