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职能作用,盈江法院和盈江县司法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共同在盈江法院成立了盈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盈江法院工作站。
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盈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由法院工作人员担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选派律师轮流值班,工作期间,值班律师向来访人员开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同时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提供的法律援助相关文书转交给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一站式对接的崭新工作机制,将法院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对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一律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直接予以办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困难当事人因申请法律援助而需在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往返奔波,节约了当事人的宝贵时间。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