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盈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及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的联合联动,以及增强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交流,以紧紧围绕2017年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的要求,2017年5月4日,由县森林公安局牵头,联合县林业局野保办、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收容移交的珍稀野生动物“眼镜王蛇”进行了野外放生。
眼镜王蛇,虽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由于人为活动不断加大,栖息地不断减少,人为捕杀等原因,种群数量不断减少,具一定的保护价值,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单(IUCN)列为VU(易危)物种,属于珍惜濒危的野生动物。此次联合放生的眼镜王蛇,系保山市腾冲森林公安收容的由当地居民送交,体长3米左右,体重达15斤左右,生存状况良好,因考虑到盈江县自然生态条件及野外栖息地的适宜,便联系了盈江县森林公安局,组织举行了联合野外进行放生活动。
盈江县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良好,分布着低海拔的热带季雨林,两期爬行物种丰富,同时也存在眼镜王蛇的分布,比较适合眼镜王蛇等物种的栖息和生存。于此,为了共同促进区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腾冲市森林公安局、盈江县森林公安局、盈江县林业局野保办、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盈江管理所等多家单位联合,选择在盈江县铜壁关自然保护区腹地内,将体长3米多的眼镜进行了野外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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