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启动会于6月2日在县工业和商务局召开。县民营办、财政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市管局、工商联、人社局、人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团县委等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共15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县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周玲主持。民营办工作人员王玉婷领学了盈江县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并对省、州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承办部门、承贷银行就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何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或减免证明进行了探讨。县工业和商务局周玲副局长就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各承办部门初审时须坚持“四个不通过”:一是企业成立日期至申报之日未满3个月的不予审核通过;二是企业成立时间已满3个月,但一直未纳入税收监管,无法提供缴税或减免税收证明的不予审核通过;三是企业虽已提供缴税或减免税证明,但截至申报之日,连续缴税或减免税时间未满3个月的不予审核通过;四是企业连续缴税或减免税时段较为久远,不是近3个月的不予审核通过。
此次启动会的召开,得到了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确保了盈江县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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