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要求,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辖区实际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再促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一、强监督。积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定期对辖区机动车安检机构尾气排放检测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要求相关部门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设备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机动车尾气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力杜绝超标车辆驶入路面。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黄标车报废回收拆解的监督,督促拆解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监销拆解报废的机动车。
二、强宣传。一是在人流群众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黄标车淘汰的具体操作流程;二是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全方位宣传黄标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的氛围,最大限度的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自愿对达到报废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依法依规进行注销、报废。
三、强摸排。一是以各片区为单位,对片区内所属黄标车进行摸底排查,逐车、逐户、逐人进行登记核实,按照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车况、是否达到报废等分类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台账,安排专人逐车电话通知车主尽快到交管部门办理手续,对无法通知到的车主组织民警走村、串户、进社区、进企业,逐一上门查找车辆和车主,要求车主必须将车辆找回,并带齐相关材料到交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没有遗漏、工作不走形式。
四、强管控。 一是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科学部署警力,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查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利用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拦截违法车辆,进一步压缩活动范围和空间。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