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县委组织部是县委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为盈江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重大责任,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盈江县委组织部决算总收入10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46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29万元,占总支出的37.17%;项目支出921.92万元,占总支出的62.83%;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59.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人员工资的增加及定额补助发放人数增多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9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1.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72.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增加了党组织活动室建盖等支出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432.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增加了党组织活动室建盖等项目支出等。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0.7万元,主要用于:(2010305专项业务:56.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的相关业务支出,2013201行政运行:547.85万元用于公务运行相关公用支出、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等相关开支、发放农村老党员高龄补助、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干部教育培训、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等工作支出。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64万元用于军警地基层党组织场所建设、开展党建工作、基层平台服务费、派驻密支那商务代表工作经费;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14.9万元开展党代表活动工作、贴息贷款利息支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09万元用于开展非公经济党建工作、村民小组党支部工作经费等支。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用于发放综合考评绩效奖)。
(二)教育支出7.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才工作及村社区党员培训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2万元,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62元用于发放退休老人7人的工资,2081503自然灾害重建后补助:20万元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党员活动室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63.27万元,主要用于(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23.76万元用于村干部绩效发放等,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9.51万元用于村干绩效发放、农村党员活动培训费、村民小组支部书记补贴、村民小组支部工作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缴纳);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公务接待费1.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3.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其中:行政运行支出的公务接待费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未超出年初预算公开数。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县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县委组织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99万元,运行维护费19.8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干部、组织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县委组织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362人,接待费开支3.62万元。公务接待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5.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01]
[附件: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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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07]
[附件: 08]
[附件: 09]
[附件: 中共盈江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