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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4643   作者:  日期:2017/10/24

第一部分  盈江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统计局、省、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县情县力的普查工作。

负责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检查监督;审查、批准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对全县统计报表实行统一管理。

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逐步建立全县社会,科技进步及企业效益,经济实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实施并管理好中央拨统计事业费,组织完成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统计系统及各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统计局决算总收入53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0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67万元,占总支出的65%;项目支出175.47万元,占总支出的35%。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52万元。比上年增长33.7%,主要是本年人员比去年增加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47万元,是上年度的1.5倍,主要原因是在去年常规的统计调查之外,开展了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总支出比上年增长4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02.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5万元,信息事物4.43万元,专项统计业务29.61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12.68万元,统计抽样调查11.5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老人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物0.63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统计监测和信息服务及扶贫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2015年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基本统计调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52人,接待费开支1.29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盈江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表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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