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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约车”闹出的大动静

浏览量:3271   作者:  日期:2017/11/17

“旺旺约车”闹出大动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合法化途径

 

近日,有群众到德宏州运管局咨询,盈江县是否审批许可注册了一家网络预约出租车公司。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盈江运管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调查。

一、“旺旺约车”是何方神圣?

2017年11月14日,运管局执法人员找到了这家“旺旺约车”公司,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显示,公司全称:盈江县啊旺网络预约出租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毕旺;注册资本:一百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9月20日;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333号;经营范围:网络出租车预约服务、汽车租赁、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具备开展经营活动资质?

经核实,9月20日,杨毕旺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挂牌成立盈江县啊旺网络预约出租车有限公司,并与盈江晨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开发搭建网络平台。目前,平台功能尚不完善,不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未取得省级相关部门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公司正积极完善平台功能,按照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条件要求准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应提交的材料,争取早日取得线上服务能力的审核认定。

三、“旺旺约车”为何“一石惊起千层浪”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有别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新政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使得网约车从野蛮生长进入到规范发展阶段,如今这项网约车新政实施已满“周岁”,全国取得许可的企业寥寥无几,云南省内尚无一家平台企业登记注册。“盈江许可了一家网约车公司”的疑问便不难理解。

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合法化途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暂行)、《盈江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公布并实施,明确:(一)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企业,应在本省注册,并在经营所在地具有服务机构及相应的服务能力,获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后,向城市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车辆所有人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由申请人委托网约车公司统一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通过初审后,按照规定到公安车管部门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安装设备终端等,最后审核发证;(三)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主体,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支付和信息安全以及服务质量负责。实现网约车运营的合法化,网约车平台、车辆、人员三项许可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