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盈江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推进税收改革,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一是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改革。与全州国税系统一道推进以整合重组纳税服务工作团队为主要任务的新一轮税收管理改革,进一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以“管事制”业务框架搭建数据化管理模式下风险可控、职责清晰、边界明确、工作均衡的岗责体系,实现人力资源配置与工作事项、岗位职责全面匹配。
二是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
三是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两证整合”,简化登记程序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二)协调推进“放管服”,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清理结果,对保留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清理、调整,及时对外公告调整结果。对税务行政审批定期开展执法督查,确保已取消和下放的许可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依法保留的涉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仅7项。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根据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实现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是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坚决防止“一放了之、形成乱想”,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做好后续管理,并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为依托,推进实名办税,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
(三)依法组织收入,严格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并做到:坚决不收“过头税”,严格遵守税收底线;坚决落实减免税,助推企业加快发展;坚决打击偷逃税,精准稽查严惩违法。2017年,基本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为盈江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改善社会民生,提供了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发挥税收职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结合供给侧改革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工作。将国家战略布局和本县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强延边税收政策研究和制度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税收改革和服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发挥税务部门改革排头兵的优势和作用。2017年底,我局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税收经济调研,对我县电力、制糖、金属硅、营改增等重点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盈江实际产业状况,形成税收经济调研,提供税收征管和政策支撑,积极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五)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效
一是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对现有业务进行业务梳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
二是清理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加强干部亲属从业管理,确保中介服务规范化、合法化。
三是推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二、落实税收法定,不断完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
(一)积极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相关税收立法工作,完善税收制度和征管措施制定程序,增强制度规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2017年,盈江国税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违法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认真制定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根据《盈江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暨普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做到民主决策、集体把关。
(二)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根据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省局、州局的相关规定,对符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条件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案件审理,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提高案件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三)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原则,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健全税收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业务规范,促进税收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一是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国地税合作规范等,推进税收业务规范化开展。
二是推进税收业务操作标准化,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税收业务操作事项标准化建设,形成高度统一的工作机制,为实现本县国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奠定基础。
(二)推行“清单制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权力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已取消审批项目和批准项目的后续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公开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做到罚有依据,罚有标准。严格控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二是“责任清单”明确岗责内容。风险防范指引涵盖基础管理、税收执法、风险应对、纳税服务等业务事项,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理清了税务事项涉及的所有征管查全线岗位职责和责任部门,实现权责明晰,直接对照。
三是“风险清单”突出抓早抓小。注重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在“风险清单”中突出重要风险点,并详细阐明风险表现,侧重突出风险后果,按照事项重要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科学区分风险等级,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四是“防控清单”确定控制方式。与“风险清单”对应,在“防控清单”中点明具体防控措施和防控手段,注重措施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并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防控措施,实现源头防控、固本强基。
五是“政策清单”说明法规依据。“政策清单”的梳理以最新税收业务规范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准,详细列明了业务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具体文件名称、文号,实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三)探索税收共治,积极推动税收保障条例工作
以全社会协税、护税的思维推进多方联合执法,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出台《盈江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税收治理,形成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相结合的税收治理新格局。积极与本县公安警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加强工作协作。不断深化国地税联合执法,加强国地税合作,完善双方信息沟通交流机制,确保双方信息对称,税收执法标准统一。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进一步规范和限制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税收执法公正透明。在处罚中,综合考虑纳税人违法事实、情节、性质等因素,再次细化行政处罚的幅度,确保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杜绝处理不公的现象。
五、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问责制度
(一)根据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求。对各执法环节编制流程图,加强岗责体系建设,实行过程控制,由专门的科室进行监督。
(二)深入开展执法大督察。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征管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执法督察,并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对涉税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行政处罚情况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在办税厅设置举报箱、意见簿等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纳税人的涉税举报和咨询。
(五)积极开展廉政走访。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畅通诉求渠道,依法有效化解涉税矛盾争议
强化涉税纠纷化解能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畅通信访诉求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利益,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和争议。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突出在源头预防、责任体系、调处手段、调解渠道、依法控制上下功夫,完善关口前移、源头控制、防范在先的预警机制,以团队、科(室)为基础的分部门落实机制和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突出问题依法治理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准则,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争议焦点,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道理,注重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及时主动纠正执法偏差,彰显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和有错必纠的价值追求,增强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
(三)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信息综合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通过网络、书信、电话等形式反映问题。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七、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分层次举办教育培训,抓好干部日常学法
一是领导带头,学以致用,严格执行制度,促进成果转化。真正把法制学习转化为推动我局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
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推进依法行政。2017年,利用“税务夜校”、专门培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统一学习了宪法、行政法规、税收法律法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二)以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税收业务学习,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促使干部职工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并树立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全面构建勤政廉政、服务高效、执法严格的优秀执法队伍。
(二)按要求组织参加普法考试,提升干部法律素质
认真组织72位在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组织的 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活动。截至11月底,全局72名干部全部通过考试党员48人,考试48人,及格率100%,平均学习积分3693分,平均考试成绩78.75分;非党员24人,考试24人,及格率100%,平均学习积分3818分,平均考试成绩81.58分。通过此次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得到大幅提升。
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国税建设的领导
县局党组把建设法治国税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团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加强对法治国税建设的领导和部署,协调各部门统筹开展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税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税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国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直接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是明确主要职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国税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国税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和广大纳税人的期待相比,税收法治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法治建设工作缺乏有力抓手,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细化规章制度,更好的指导实际工作,着力破解基层税收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法治建设工作缺乏有力抓手,感到比较务虚,难以落到实处”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新一轮税收管理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岗责体系,优化执法流程、简化执法程序,深化简政放权。以执法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思路,逐步制定实施征管类、执法类、税政类的工作标准,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发挥其实际指导意义,并固化到工作流程中,实现税务执法“业务流程一致、工作标准一致”,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力培养公职律师,细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人员管理、经费保障、激励奖惩、职责分工等细化规定。同时,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及使用力度,开展分层分类税收法律业务培训,提升以公职律师为核心的法律人才实战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盈江国税局将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夯实税收法治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以建设法治政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法治税务为目标,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和谐、规范、高效的法治型国税机关。
盈江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2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