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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收工作

浏览量:1891   作者:  日期:2018/3/30

为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强化征管措施,根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盈江县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个人和单位缴费征缴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县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工资统发代理银行认真研究征缴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及征缴程序。各参保单位依照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代扣在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工资统发代理银行代扣,根据单位委托协议2个工作日内划入本单位往来账户;财政负担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额纳入年初预算,由财政部门下达额度至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在收到银行代扣个人缴费5个工作日内,依照人社部门核定数据,连同单位缴费部分一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务征收机关收到单位缴费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划入财政专户。

通过县人社、财政和地税部门密切配合,以及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得到全面推进。截止2018年2月28日,全县共征缴收入2897.72万元,比2017年同期936.23万元增收1961.49万元,增加209%,已全额划入县财政专户。

 

文章来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