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其他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迎“国庆”及“除四害预防传染病”为主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盈政办发〔2008〕185号)

浏览量:4328   作者:53312300002  日期:2008/10/23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18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8年迎“国庆”及“除四害预防传染病”为主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在全省第七次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以清洁、优美、安全的环境迎接“国庆节”和全州第八次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活动,实现今年我县保甲级卫生县城的目标。同时,当前是蚊虫的生长繁殖高峰期,也是登革热、乙脑等蚊媒传播疾病的高发季节,“8·20”“8·21”“9·03”地震发生后,全县房屋倒塌受损严重,群众在简易安置帐篷内居住,为了预防传染病发生,确保灾后无大疫,经县政府研究,决定9月至10月间,在全县开展“除四害”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大卫生意识,进一步落实“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动群众营造一种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及范围

9月至10月,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以“除四害预防传染病”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技术措施

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县直各单位、平原镇要认真组织人力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清除鼠、蚤、蚊子孳生场所,不留卫生死角,以清洁、优美及卫生的环境迎接“国庆”及全州第八次“创卫”检查组的到来。

㈡灭鼠工作:县直各单位、企业单位、商场(含百货及农贸商场)及个体工商户采用溴敌隆进行灭鼠,应用间隔式投饵法(即第一次投药7天后,再进行1次投药),室内每152堆,室外每5-10米投1堆,每堆2粒,各机关单位和居民区按每户100克标准投药灭鼠,才能保证灭效。

㈢灭蚊、灭蚤、灭蝇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灭蚊活动,预防登革热、乙脑等疾病的发生。在搞好环境卫生和投药灭鼠7天后,采用3/万奋斗呐对卧室、杂物间、房前屋后进行灭蚊、灭蚤、灭蝇滞留喷洒。

㈣技术指导及药械供应工作:疾控中心负责此次药物灭鼠、灭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药械供应,由疾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人:郭云贵、李盈、们保芹,联系电话:81183618118357

.县直各单位、企业单位、商场(含百货及农贸商场)及个体工商户到县疾控中心按100/户标准免费领灭鼠药(溴敌隆)。

.灭媒喷洒药物(奋斗呐)根据各单位用药量按130元/公斤供应,各乡镇的安置点灭媒喷洒药物由乡镇卫生院免费供应。

四、工作职责

㈠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动群众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和清理各类的积水,消除蚊孳生的隐患,认真部署“除四害”活动,预防登革热、乙脑、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㈡卫生部门负责为此次除四害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保障药物供应。

㈢广电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宣传媒体,向群众宣传灭蚊防蚊、灭鼠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除四害”活动。

㈣建设部门负责做好清除违章占道、清除街道乱贴乱画小广告,对各类建筑工地加强监督检查,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除四害”措施。

㈤供水、供电、电信等部门要管理好各类管线沟、井。建议管线沟采取填沙的方法,观察井盖的孔眼用封堵的方法减少积水生蚊、老鼠孳生的现象。

㈥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全面灭蚊并清除蚊虫孳生地,落实“除四害”措施。

㈦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商场,落实“除四害”措施。

㈧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木材加工厂,落实“除四害”措施。

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流动人口集中场,落实“除四害”措施。

㈩平原镇负责清除社区违章占道、乱贴乱画小广告,组织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除四害”措施。

(十一)县直各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职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好“除四害”措施。

五、检查督促

为促进此次“除四害预防传染病”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成立检查督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副县长担任,成员抽调爱卫会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将根据《盈江县2008年秋季“除四害”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内容,到各乡镇、各单位检查除四害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乡镇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负责、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领导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时间安排

918-19日各乡镇、各单位传达此次“除四害预防传染病”活动精神,落实灭鼠、灭媒喷洒责任人,同时,指定专人到疾控中心领灭鼠药、灭媒喷洒药,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920-26日,统一投药灭鼠,间隔7天后,复投1次。

927-29日实施灭媒喷洒工作。

927-28日由督导组到各单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

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和《盈江县2008年秋季“除四害”工作统计表》在1010日前,报县爱卫办汇总(联系电话:8113233,传真:8189065,联系人:李红梅),县爱卫办在1015日前将全县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