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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盈政办发〔2008〕78号)

浏览量:3245   作者:盈江县政府办网络管理中心  日期:2008/11/24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0878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城市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城市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082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城市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全县城市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 2008314日,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城市规划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长:赵冬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建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员:寸守在  县政研室主任

杨永刚  县经济局局长

罗安纪  县财政局局长

李德松  县城建局局长

周湛萍  县招商引资局局长

段继波  县法制局局长

杨晓梅  平原镇镇长

赵增福  平原镇纪委书记

孟宏山  太平镇镇长

王根瑭  卡场镇副镇长

早兴龙  苏典乡副书记

杨继松  勐弄乡副乡长

孙钦宗  弄璋镇副镇长

郭兆剑  旧城镇副书记

雷春明  新城乡副乡长

左太庚  盏西镇副书记

李申科  那邦镇副镇长

曹发良  昔马镇副镇长

思治美  支那乡副乡长

李开仲  芒璋乡副乡长

    油松岭乡副乡长

    铜壁关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肖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闵江晓、朱雁、李燕秋、李桂芬、孟娜及15个乡镇劳动保障所所长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动时,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下发。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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