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召开“8·20”“8·21”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听证会
浏览量:13814 作者:盈江县政府办网络管理中心 日期: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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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会议要求,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完善民房恢复重建方案,盈江县在县政府会议厅召开了“8·20”“8·21”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听证会。县人民政府县长俄吞,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李智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成武,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邝云亮,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有关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有关单位代表以及由15个乡镇主要领导,重点受灾村群众、40个统建点群众、面上恢复重建点群众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盈江农场代表、老同志代表、外来户代表、区居民代表组成的听证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李智仁主持。

会上,县民政局屈生金局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对《盈江县“8·20”“ 8·21”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编制背景、编制目的、编制过程、具体内容等情况作详细说明。听证代表就民房恢复重实施方案做了积极发言,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听证单位对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做出了相关答复,俄吞县长做了重要讲话。
俄吞县长认为听证会开得比较成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前准备充分,内容的针对性强;二是代表发言客观,解答诚肯;三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他强调要求:上级恢复重建资金下拨到我县后,将尽快组织安排到位,发放到恢复重建户手中;《实施方案》尽快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不得做任何改变。同时就确保年终全县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进一步做好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俄吞县长提出八点意见:一是以人为本,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四是加强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五是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六是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八是加强督察督导工作,确保重建项目按方案顺利实施。
听证会达成一致共识,认为《盈江县“8.20”“8.21”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符合全县实际,组织保障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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