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申请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0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2020年度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
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为:2020年1月至12月参保缴费人数之和除以12
按照以上条件我局通过系统筛查以及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部门核查后,拟给予以下1家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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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缴费金额 |
返还比率 |
拟返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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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盈江县恒久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限公司 |
470 |
60% |
282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除周末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举报,请及时与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692-8969879、0692-8181517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