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执法部门,在开展非法采挖销售砂石整治工作中,现场查获无人认领砂子,调查期间未能查清货物主,又无相关人员进行认领,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12日,查获砂子150立方,查获地址:平原镇陇中村曹明亮路口旁;
2021年10月12日,查获砂子75立方,查获地址:平原镇陇中村土坎岔路口旁;
2021年10月12日,查获砂子125立方,查获地址:平原镇新合村允哏村因康河桥头;
2021年10月13日,查获砂子1080立方,查获地址:平原镇允燕大道四季花城小辛寨空地。
上述货物,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我局依法进行拍卖处置。
认领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118号(行政执法大队205办公室)。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