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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许艳梅、郭彩啟、王春颖、段生聪、余家菊”等5人违规托管、课后辅导的情况通报

浏览量:1284   作者:  日期:2021/11/14

全县各中小学校(园)、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双减”部署,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常态运营监管。2021年11月4日,盈江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开展七部门清理整顿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回头看”督查工作及社区举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组对城区20个无证照非法学科类机构进行了综合督查,其中盈江县第二小学附近的“许艳梅”等5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许艳梅”(地址:平原镇拓东小区146号、平原镇胶茶小区50号)现场共有36余名学生集中食宿,该机构还有4名教师在进行课后辅导,且未能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与教师资格证。

二、“郭彩啟”(地址:平原镇胶茶小区52号)现场共有11余名学生集中食宿,该机构还有2名教师在进行课后辅导,且未能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与教师资格证。

三、“王春颖”(地址:平原镇胶茶小区113号)现场共有24余名学生集中食宿,该机构还有3名教师在进行课后辅导,且未能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与教师资格证。

四、“余家菊”(地址:平原镇胶茶小区122号)现场共有18余名学生集中食宿,该机构还有3名教师在进行课后辅导,且未能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与教师资格证。

五、“段生聪”(地址:平原镇胶茶小区79号)现场共有6余名学生集中食宿,该机构还有1名教师在进行课后辅导,且未能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与教师资格证。

上述5人无视中央“双减”政策规定,存在无证无照办学、占用工作日休息时间及周末组织托管、课后辅导,疫情期间非法聚集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县教育体育局已多次向5人非法托管、辅导行为发放停办通知书,且2021年内两次联合7部门进行综合检查,但5人依然未停止非法托管、辅导行为。现根据《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双减”工作的通知》(便签342号)文件精神,第五条规定:任何无证照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义务段学生开展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义务段学生进行培训辅导。中办发〔2021〕40号文件规定“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无证照培训机构及个人务必执行,若有部分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不听劝阻继续开办,一经查实,将永久列入黑名单并在盈江县教育信息网站公开通报,同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肃处理。

以上5人违反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及“双减”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家庭住所非法开展托管、课后辅导。现对以上5人的非法托管、课后辅导行为在盈江县教育信息网站公开通报,并告知广大群众不得非法参与托管、课后辅导行为。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