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政办发〔2021〕114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盈江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有关单位:
2021/2022年度是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21〕25号)精神,为确保全县蔗糖产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现就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工作方针,按照“稳定面积、良种良法、节本增效、持续发展”总体要求,扎实推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盈江乡村振兴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甘蔗种植及制糖生产目标任务。2021/2022年度,全县下达甘蔗新植任务6万亩(水田蔗4.45万亩,旱地蔗1.55万亩),稳定甘蔗总面积15.9万亩;入榨甘蔗58万吨,生产白糖7.5万吨。
(二)种植时间及相关要求。种植统计时间统一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新植甘蔗品种必须是推广的优新良种,要根据各指蔗区自然气候资源情况和云南省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要求,科学确定品种分类,并保持3年不变。提倡在坡度25度以下,适宜发展甘蔗生产的耕地发展。
(三)收榨要求。制糖企业必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结束收榨,对超过2022年4月30日收砍入榨的甘蔗,企业必须按每吨每天递增3元进行补偿蔗农损失。
盈江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甘蔗收购价格、产业发展扶持、考核政策
(一)甘蔗收购价格及品种分类
1.一类品种450元/吨。品种为:柳城05/136、粤糖93/159、柳城03/182、川糖79/15、新台糖20号、云蔗05/51、云蔗08/1609、云蔗05/49、赣蔗02/70、粤糖83/88、新台糖1号、粤糖03/393、粤糖00/236、德蔗93/94及试验示范品种按一类品种价格收购。
2.二类品种420元/吨。品种为:盈育91/59、粤糖86/368(盏西糖厂蔗区为三类)、柳城03/1137、闽糖90/1022、云蔗80/101。
3.三类品种(淘汰品种)400元/吨。品种为:德蔗03/83、赣蔗8号以及除一类、二类品种以外的其它品种。
(二)继续实施蔗梢做种加价政策。企业推广种植的品种,采用上半茎做种(要求上半茎留种60公分以上)的,对下半茎及时进厂、无霉变、无侧芽的甘蔗,每吨加价20元收购。
(三)继续实行糖蔗价格联动机制。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及兑付时间严格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三类品种(淘汰品种)及境外甘蔗不享受糖蔗联动价。
四、产业扶持政策
(一)政府支持政策
一是县级安排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县级财政以年度甘蔗新植任务6万亩为基数,按每亩45元预算安排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0万元。其中:乡镇每亩30元,共计180万元;县级每亩15元,共计9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实行专账管理。种植工作结束后,按实际完成面积据实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全县蔗糖产业规划、蔗糖生产督导、检查、验收及蔗糖产业项目可研、申报、资金拼盘、实施、验收、甘蔗品种引育繁殖、区域试验、示范推广、蔗区道路、桥涵维修、新蔗区开发、甘蔗高产样板创建、病虫草害统防统治、间套种补助、科技培训等;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根据《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标准执行,即:脱毒健康种苗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每亩补贴170元,无人机统防统治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每亩补贴20元。县级财政按照推广目标任务补贴标准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国家政策不打折扣;三是县级财政继续预算安排甘蔗农业保险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中央、省、州保险配套资金,严格执行甘蔗农业保险工作各项要求,确保甘蔗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蔗农利益;四是鼓励支持制糖企业绿色食品认证、制糖工艺提质增效改造,鼓励支持白糖产品就地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蔗糖产业。
(二)企业扶持政策
1.新植蔗补助
(1)现金补助:弄璋糖厂2022年3月31日前(盏西糖厂2022年1月31日前),按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范要求种植的甘蔗,新扩种每亩补助300元;全县2022年3月31日前翻种每亩补助100元。
(2)肥料补助:每亩补助29%甘蔗复合肥40kg。
(3)农药补助:新植蔗根据不同区域甘蔗病虫害防治需要,按企业制定的防治配方进行防治的给予农药补助(全蔗区平均补助不超过50元/亩)。
(4)地膜补助:推广地膜覆盖技术,因地制宜选择全膜9kg/亩、双沟膜6kg/亩或单膜3kg/亩,按实际领用数量,由企业补助50%、蔗农承担50%,蔗农承担部分记入物资预付款。
(5)良种调运补助:属蔗区外和新区开发进行蔗种调运的,调种运费由企业承担。
种植粤糖86/368及禁种淘汰品种的,不得享受上述新植蔗补助政策。
2.宿根蔗管理补助
(1)农药和化肥补助:弄璋糖厂蔗区宿根蔗实施全膜管理的,按企业制定的防治配方进行防治的给予农药补助(全蔗区平均补助不超过50元/亩);盏西糖厂蔗区宿根蔗按技术规范铲蔸管理的,每亩补助29%甘蔗复合肥40kg。
(2)地膜补助:推广地膜覆盖技术,因地制宜选择全膜9kg/亩、双沟膜6kg/亩或单膜3kg/亩,按实际领用数量,由企业补助50%、蔗农承担50%,蔗农承担部分记入物资预付款。
3.预付款扶持
(1)担保贷款:蔗农在种植甘蔗过程中确实存在资金困难,对无欠款记录、诚实守信、具备还款能力的蔗农,由企业评估后,每亩可申请办理担保贷款最高1000元,利息由农户承担,待甘蔗交售入榨时,由制糖业代金融部门扣回本金及利息。
(2)农资预付款:中耕管理时结合蔗农申请,每亩给予BB肥40~80kg、尿素20~40kg及病虫害防治相关农药预付款扶持。
(3)现金预付款:水田全部种植甘蔗造成蔗农吃粮困难的,企业在每年7~9月给予一定的甘蔗预付款购买粮食。
4.奖励政策
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实行新植面积奖和工业入榨量奖,具体奖励办法为:
(1)新植面积奖:以村、组为单位,每亩奖励20元,其中:村委会5元、村民小组15元。
(2)工业入榨量奖:以上榨季甘蔗入榨数为考核基数,基数内奖励3元/吨,其中:村委会1元/吨、村民小组2元/吨;超基数部分奖励9元/吨,其中:村委会2.5元/吨、村民小组6.5元/吨。
5.企业提取蔗糖发展专项资金及使用
制糖企业按每入榨1吨甘蔗提取不低于15元的原料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甘蔗原料发展的投入扶持、科技推广服务及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及督促检查、项目管理及项目资金拼配;二是村组抓蔗人员考核奖励及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补助;三是蔗叶蔗稍综合利用,废弃物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补助等。
以上扶持政策涉及资金,制糖企业据实列支,确保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共同促进蔗糖生产稳步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完善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制度和日常工作督查制度。县蔗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农业和工业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各植蔗乡镇要相应成立甘蔗种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带头抓甘蔗生产工作,及时把生产任务分解到村、村民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甘蔗种植是蔗糖产业巩固发展的前提,为确保全县甘蔗种植任务圆满完成,筑牢蔗糖产业稳定发展基础,县政府把各乡镇(农场)蔗糖生产工作纳入督查范畴。
(二)坚持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建设现代甘蔗原料基地。制糖企业要积极主动发挥龙头企业帮扶带动作用,把甘蔗原料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推广、规范种植、标准管理、机械化生产以及化肥农药地膜等物化投入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引导和支持主要植蔗村组、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注册成立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签订“甘蔗生产订单合同”,建立稳定的甘蔗原料生产基地,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发展境外替代种植甘蔗,加快实施境外甘蔗原料基地开发建设。
(三)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蔗糖产业发展要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紧密结合,严禁毁林毁草开荒种蔗,增施有机肥,逐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严禁使用高毒、禁用等农药,引导蔗农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的清理回收;禁止焚烧蔗叶,做到老叶、枯叶还田,青稍用于青储饲料,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营造发展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加大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甘蔗收购价格、政府支持政策和制糖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蔗农普遍知晓;要大力宣讲蔗糖产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通过讲政策、讲保障、讲实惠、讲服务、讲贡献,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蔗的积极性,坚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的信心和决心。要挖掘企业潜能,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到蔗糖产业发展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蔗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及协调服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争取核心原料基地建设,促进制糖企业提质增效;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盈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等要做好甘蔗运输的监管服务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等制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制糖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甘蔗收购、食糖产品质量和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维护好经营秩序;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协调解决好甘蔗进口配额问题;盈江海关、边境管理大队要创造通关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境外甘蔗顺利入关。
(六)全面做好榨季砍收工作。制糖企业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甘蔗砍收工作,蔗农凭砍蔗通知单砍甘蔗,糖厂必须按时派车拉运(除阴雨路阻外),如不能按时拉运,按砍蔗通知单所规定的运蔗时间为准,每超过一天,赔偿蔗农2%晒蔗损失费,以此类推;蔗农不能按时砍蔗或运输道路不通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农务调度室,造成运蔗车辆放空的,按运蔗车辆核定吨位支付放空费;火烧甘蔗、无砍蔗通知单的给予降价收购;甘蔗进厂入榨15天后开始兑付蔗款,所有蔗款必须在停榨后一个月内全部兑清,不拖延支付或给蔗农打白条。同时,实行有杂扣杂、无杂零扣的做法,各糖厂全榨季平均扣杂比例人工砍收不得超过1.5%,对非正常砍收和甘蔗收割机收割的甘蔗,扣杂比例按照真实合理的原则由糖厂和蔗农协商确定,确保农民种蔗利益和积极性不受打击。
(七)严格疫情防控。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组织好全县蔗糖生产工作,对新榨季境外砍蔗工人无法进入,企业与乡镇要共同配合组织国内劳力,指导村寨组织砍蔗互助组、甘蔗砍运服务队砍收甘蔗。制糖企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境外甘蔗发展、农资出口和甘蔗入境通关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21/2022年度榨季生产工作。
(八)严格验收新种甘蔗种植面积。县农业农村局要抓好甘蔗生产统计工作,做好新植甘蔗种植进度旬报,种植结束后由乡镇和制糖企业准确测量种植面积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抽查验收,县抽查验收工作要在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
附件:盈江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目标任务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盈江县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目标任务
制表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单位:亩、万亩、万吨
|
乡镇项目 |
新植甘蔗面积 |
蔗糖生产目标 |
|||
|
水田 |
旱地 |
合计 |
甘蔗面积 |
甘蔗 入榨量 |
|
|
弄璋镇 |
11500 |
1200 |
12700 |
2.86 |
10.8 |
|
平原镇 |
7500 |
5200 |
12700 |
3.41 |
12.4 |
|
太平镇 |
7100 |
3800 |
10900 |
2.36 |
8.6 |
|
旧城镇 |
2500 |
2000 |
4500 |
1.03 |
3.2 |
|
新城乡 |
4300 |
1500 |
5800 |
1.38 |
4.2 |
|
油松岭乡 |
600 |
0 |
600 |
0.09 |
0.3 |
|
铜壁关乡 |
1000 |
400 |
1400 |
0.39 |
1.2 |
|
农场管委会 |
1000 |
400 |
1400 |
0.34 |
1.4 |
|
弄璋糖厂蔗区合计 |
35500 |
14500 |
50000 |
11.86 |
42.1 |
|
支那乡 |
2350 |
450 |
2800 |
1.23 |
4.8 |
|
盏西镇 |
4150 |
150 |
4300 |
1.31 |
5.2 |
|
芒章乡 |
2100 |
300 |
2400 |
1.2 |
4.8 |
|
新城乡 |
400 |
100 |
500 |
0.3 |
1.1 |
|
盏西糖厂蔗区合计 |
9000 |
1000 |
10000 |
4.04 |
15.9 |
|
全县合计 |
44500 |
15500 |
60000 |
15.9 |
58.00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