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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浏览量:11414   作者:  日期:2021/12/2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蔡涛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经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蔡  涛为盈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雷自良为盈江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邵维强盈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左显全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查金鹏提名,经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左显全为盈江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俞路红为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任命周江萍为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免去左太庚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盾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县人民法院院长邵文提名,经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李  盾为盈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张  姜为盈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盈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范正婷为盈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盈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郑继强盈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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