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小盏达河沿岸非法侵占滩涂、耕地行为,恢复小盏达河沿岸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开展小盏达河沿岸非法侵占滩涂、耕地行为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小盏达河沿岸禁止任何组织及个人以任何事由、方式非法侵占河道滩涂、耕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小盏达河流域内已实施了非法侵占滩涂、耕地的违法行为人,自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清退,逾期不清退的将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小盏达河流域将实行最严格的行政执法及管理,任何组织及个人严禁对行政执法及管理行为以任何形式进行阻碍,如有发生,将依法进行严惩。
四、全社会各单位、组织及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小盏达河沿岸非法侵占滩涂、耕地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盈江县水利局 0692-8185873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0692-8180542
特此通告
盈江县水利局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