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聚焦八个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各县市和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强力推动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落地。
德宏州召开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部署会
坚持规划政策先行,画好乡村振兴“全局图”。对照中央和省级政策文件,结合德宏州实际情况,推动出台了48份涉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州级文件,及时完善了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同时聚焦12项主要工作任务,牵头编制《德宏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方向。
坚持返贫监测帮扶,稳好乡村振兴“基础盘”。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和行业部门聚焦农村低收入人群,建立针对“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风险排查台账和帮扶台账,通过扎实认真的监测和及时有效的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止10月末,全州纳入系统监测的“三类人员”总数为4074户15104人,已消除风险3514户13299人。
坚持解决民生实事,消好乡村振兴“薄弱项”。聚焦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现实困难问题,积极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印发了《德宏州宣传推广“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方案》,提高“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确保“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惠及人民群众,截止10月末,全州共接到农村群众申请3298件,办结2211件,办结率67.04%。
坚持问题整改清零,守好乡村振兴“标准线”。继续保持“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标准不降低,督促指导各县市和有关行业部门在确保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采取确实有利的措施,不断提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水平,截止10月末,全州所有脱贫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均达标。
坚持深化协作帮扶,修好乡村振兴“景观带”。帮扶积极拓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新内容。认真落实互访机制,推动合作对象更加多元,合作领域更加宽广,在“高原特色农村品销售、产能合作、社会公共服务、劳务输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入,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强化金融帮扶,搭好乡村振兴“铺路石”。持续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帮扶政策的宣传培训,大力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和诚信意识,切实提高群众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度、理解的精准度和覆盖面,坚决做到“应贷尽贷”,确保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截至10月末,全州2015年以来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2912户贷款金额165022.907万元,2021年新增贷款4640户贷款金额20024.9413万元,全州扶贫小额贷款余额54691.74486万元。
坚持项目后续管理,理好乡村振兴“资产账”。持续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定出台了《德宏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目标原则和制度规程,召开了全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部署会,对全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截至10月末,全州各县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登记的项目资金总规模为86.82亿元,登记的项目资产总规模70.90亿元,形成资产占比81.66%。
坚持示范创建引领,树好乡村振兴“标杆旗”。全面启动 “十百千”工程和美丽村庄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会精神,启动 “十百千”工程,在全州范围内重点打造“10个示范乡镇、100个精品示范村、500个美丽村庄、500个达标村庄”,打造“一二三产”整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德宏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领导干部赴临沧市考察学习“干部规划家乡”、“两图一书一库一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典型示范村庄建设等先进经验,配合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开展美丽村庄规划,扎实推动乡村建设。
来源:云南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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