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两位当事人申请,12月1日县自然资源局举行了两场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对当事人涉嫌非法占用耕地采矿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程序及要求进行,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案件调查人陈述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意见,并向当事人出示有关证据材料;当事人进行申辩,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双方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由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做最后陈述。至此,听证会圆满结束。

本次听证会的举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申辩不同意见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维护执法监管公信力。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