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拆除小区违建车库

浏览量:4767   作者:  日期:2022/3/7

违法建设严重侵蚀公共资源,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以及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

01

拆除前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群众反映,金港家园小区占用小区公共空地搭建私人车库,结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经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金港家园小区车库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违法、违规建设。

02

03

04

拆除准备

2022年1月10日,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金港家园小区违章搭建车库的住户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13份,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于2022年1月18日下发了《限期拆除催告书》,未有住户完成整改。

05

06

07

08

09

拆除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3月3日,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金港家园小区违法建设的车库进行了强制拆除,共计拆除面积约500平方米。

下一步,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依法拆除一起,着力打造“无违建”小区。

10

拆除后


文章来源:美丽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