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广泛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现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三)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四)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五)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七)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八)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九)其他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中央政法委举报渠道
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http//www.12337.gov.cn)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反映问题。

(二)云南省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71-63054350或110
信箱: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656号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侵犯人身财产案件侦查处;邮编:650228。
(三)德宏州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692-2277110、0692-2133110
信箱地址:芒市环城东路德宏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楼刑侦支队
电子邮箱:1987576610@qq.com
邮编:678400
(四)盈江县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692-8189110、0692-8118166
信箱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下段公租房对面盈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电子邮箱:2458016555@qq.com
邮编:6793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四)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五)请按照相关页面提示或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
盈江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举报人须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共盈江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