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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离盈政策的通告

浏览量:3507   作者:  日期:2022/8/1

关于调整离盈政策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规定,现将离盈政策调整如下:

1.盈江县人员离开盈江辖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德宏抗疫情码“绿码”通行。

2.其他防控措施按照2022年7月3日发布的《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692—8189682。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