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53次(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部分乡镇(农场社区)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会议召开。
县委书记李兴庄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兴庄指出
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部分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是县委带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是督促下级“一把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举措。
李兴庄强调
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觉悟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监督的主体、措施,推动监督落实见效。“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应当牢固树立被监督意识,敢于勇于将自己置于探照灯下,时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干部、群众最严格的监督约束,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李兴庄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力推进“四责协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抓好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具体体现;要坚决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会上,4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4个乡镇党委书记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述责述廉,李兴庄逐一进行点评,与会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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