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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9110   作者:  日期:2022/11/16

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对进出盈江县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入盈江县防控措施

(一)所有来(返)盈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通行。其中:从州外来(返)盈人员和州内有疫情发生县(市)来(返)盈人员开展一次免费“落地检”,并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盈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算。

(三)对7天内有重庆市、河南省郑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甘肃省兰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山东省、河北省以及省内红河州泸西县、昭通市鲁甸县、瑞丽市旅居史的来(返)盈人员,自入盈之日起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须向社区报备。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隔离点进行3天集中隔离。

(四)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州(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盈人员,实行“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五)对密接、高风险岗位及入境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管控。

(六)对运输重点物资的涉疫重点省份货运车辆驾驶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体温正常的,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登记信息后放行。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在盈江县停留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过境盈江县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盈,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行。在盈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二、离开盈江县防控措施

(一)离开盈江县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未完成管控措施的,不得离盈。

  三、进入演艺场所、电影院、KTV、酒吧、网吧等场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违反居家隔离(监测)规定及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692—8189682。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美丽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