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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人任字〔2023〕4号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思延同志辞职的决定

浏览量:11320   作者:  日期:2023/2/4

盈人任字〔2023〕4号

2023年2月4日盈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 同志辞去盈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其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