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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浏览量:2685   作者:  日期:2023/7/28
盈政规〔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州驻盈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德宏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德司发〔2023〕17号)要求,需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现将18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县人民政府(含办公室)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统计表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盈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