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深化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在开展成本测算和价格调查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盈江实际对我县农业灌溉用水进行定价,这既是中央、省、州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也是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必然所需。
二、主要内容
(一)成本测算
1.测算原则。农业用水价格按农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税金和固定资产折旧。
2.测算范围。依据盈江县水利工程历年实施区域项目,选取盈江县回龙河水库灌区和盈江大型灌区多年来实施的新建、续建和配套改造等建设项目,作为典型对象进行测算,并采取加权平均法,测算出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完全成本水价和运行维护成本水价。
3.测算结果。经测算,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综合完全成本水价为0.176元/m3、综合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0.076元/m3。
(二)拟定水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要求:“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拟定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执行运行维护成本水价,即:0.076元/m3。
(三)对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的影响分析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云水发〔2019〕122号)》,水稻种植灌溉用水定额等于基本用水定额与泡田定额之和,即每亩每年用水价格为:(2700m3/公顷+2400m3/公顷)/15×0.076元/m3=25.84元。
根据《盈江县统计年鉴(2022)》发布的相关数据,以种植水稻收入分析,2022年盈江县种植水稻面积30.25万亩,产量13070万公斤,平均亩产432公斤,按照云南省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保护价2.56元/公斤价格计算,每亩平均收入1105.92元。按每亩交纳25.84元水费算,水费占亩均收入的2.34%。
2022年,盈江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47元。同样,按每亩交纳25.84元水费算,水费占人均年收入的0.19%。
综合分析,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上对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后,影响更小。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