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工作从2023年8月正式启动。
2023年8月28日,县发改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邀请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司法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专家及专业人员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共提出5条意见,采纳3条,不予采纳2条。
2023年9月6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试行)座谈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乡镇(农场)及用水户等34名代表参加座谈会,实到会人员30人,占应到人数的88%。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听证会的举行条件。30名代表参加人均认为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十分必要,同意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30份,回收到22份,其中:无意见4份,有意见18份24条。根据政策依据及相关法律条款,经认真梳理和讨论研究,采纳意见建议9条,其余15条多数因超越价格管理工作范畴,不予采纳。
2023年9月8日上午,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对《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试行)(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9月8日下午,县发展改革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方案有关事宜,同意将《盈江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试行)(送审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10月8日通过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